河南省中土养老慈善基金会
内设机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会内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内设机构管理制度。
一、组织架构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1、理事会(10人)
理事会作为基金会的决策机构,具有制定、修改基金会章程的权利和职责。同时具有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责任和利。理事会还负有重大业务活动的决定权,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每年将召开不少于两次的理事会议,对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作出审定,制定和审核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听取和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监事(会)(1人)
监事(会)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纪守法和按章程执行项目的情况。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基金会情况。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监事职责。
3、理事长(1人)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提议聘任或解聘秘书长,由理事会审议决定;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4、秘书长(1人)
秘书长在理事会的监督下和理事长的领导下开展基金会日常运作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并控制基金会各项管理费用;拟定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计划,拟订基金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协调基金会各机构开展工作;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5、秘书处(3人)
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协助召开理事会会议,起草理事会文件;在秘书长统一领导下执行理事会决议;负责基金会年检、评审、资格审查等;制定、完善基金会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负责基金会日常行政管理,包括文电收发、工作简报、文书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等;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员招聘、能力建设、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负责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包括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培训等;辅助其他部门工作。
6、财务处(2人)
财务处是负责基金会财务会计工作的部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组织日常会计核算, 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并上报财务报告,并接受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如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物资管理、财务决算、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和会计档案管理等;参与基金会业务活动计划的审核,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理事会审议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对专款按项目进行核算,并按照捐赠协议要求,定期向捐赠方报告该资金的使用情况;合法、安全、有效管理资产;负责基金会的各项税务工作;提出基金保值增值方案,经批准后负责执行;对基金会经济活动、项目资金活动进行监控;其他与财务相关工作。
7、项目处(2人)
主要负责基金会运作的所有公益项目。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项目管理、开发和资助活动的管理办法,提交理事会研究,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公益活动计划,提交理事会审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承担基金会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负责项目的管理,包括立项申请、项目走访、项目启动执行、项目评估,项目监测、项目公示、项目反馈等工作,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可操作性等;汇总项目活动资料并建立项目信息库。
8、募捐处(2人)
负责组织基金会开展接受捐赠、募集资金活动和对外捐赠统计、公布工作,并负责联络募捐组织和募捐人,建立联络信息数据库;负责与相关单位的来往接待,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协调和维护基金会内外的公共关系;与有可能的合作伙伴做好沟通交流,建立合作关系。9、外宣处(2人)
负责基金会的对外宣传、推广、成果展示以及志愿者活动、党员活动、捐赠活动等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等;负责基金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其他
1、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